赠与房产的归还问题

兰溪律师 2025-05-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和第658条的规定,赠与房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返还。赠与合同一旦生效,原则上不得随意撤销,但若存在受赠人有过错、赠与人生活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支持返还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赠与人在赠与之后陷入经济困难,而受赠人有过错造成的,可以主张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8条: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赠与目的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变更或者撤销赠与合同。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常山县看守所地址 长兴县看守所电话 杭州富阳区律师 杭州萧山区律师 绍兴越城法律咨询 宁波市律师网 湖口县刑事辩护律师 金华市金东区律师 余姚县资深刑事律师 德清县资深刑事律师 嵊州市刑事律师咨询 宁波市北仑区律师 嘉兴市南湖区律师 景宁县律师 乐清离婚律师 海盐离婚律师 新昌离婚律师 杭州富阳刑事律师 台州律师哪个好 台州黄岩律师哪个好 嵊州律师 宁波海曙律师 嘉善律师 杭州西湖法律咨询 温州龙湾法律咨询 泰顺法律咨询 天台法律咨询 兰溪刑事律师 衢州柯城律师 丽水交通事故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衢州律师 杭州滨江律师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上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宣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桐庐律师 黄山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乐清律师 江山律师 衢州柯城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滨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拱墅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律师 杭州萧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临安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上城律师